转发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科研平台、各校属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渝高新发〔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投后股”项目定义
“先投后股”是指在“先投”阶段,以科研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后期股权转化比例;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良好后,按照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3日—7月12日
三、资助金额
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审及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其工商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申报项目时尚未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须在申报时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项目立项后1个月内迁转工商注册地址、税务和统计关系至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
(二)申报项目时,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80天,且已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净资产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申报项目符合重庆高新区产业导向,所属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拥有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和创业经验,以及业内认可的职业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有承担技术研发或科技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历,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且与项目承担企业具有明确的关联关系(持有一定比例股权,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附件: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核心人员原则上为全职人员,若为兼职或顾问的应当注明);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资产负债表;
5.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如: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实缴注册资本证明、不低于3名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连续缴纳180天以上的缴纳证明等);
6.取得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六、申报方式
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书Word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cqhtzkjcxj@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重庆高新区先投后股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并抄送至学校工程与产业研究院邮箱:gccyy@cqjtu.edu.cn。
七、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尽职调查→投资意向谈判→专题会议研究→挂网公示→项目签约。
八、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出现编报虚假材料、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如有违反,需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三)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支持联合申报,已获得以往年度“先投后股”政策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九、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陈老师,023-68493668。
附件:1.2024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