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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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产业研究院部门职能职责

1. 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办理科技成果转化公示、技术转让和许可合同审核,代表学校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2. 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发布与推广。对接行业、企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推动学校科技成果的落地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经费支持,对重点项目及时给予资助;利用国际、国内科技领域知名展会,推介学校特色科技成果。

3.负责制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对教师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激励,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方的责权利;对学院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情况开展目标考评,服务重庆交通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4.负责学校创新驱动示范区建设(环交大创新生态圈建设)。通过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发挥大交通学科、平台集群发展优势,面向学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集合优秀校友资源优势,形成校地企联动发展格局。

5.负责学校区域及专业研究院建设。创新研究院运行机制,结合学校特色探索研究院发展模式,负责实施现有研究院的落地以及新研究院拓展;对接政府、企业,梳理区域、行业发展重大需求,推进合作项目落地,推动并保障落地项目顺利实施。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工程化与产业化转化机制探索。梳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基金及校属平台公司联动机制。激发教师校内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强化校属平台与学校教师、校友科技创新成果的关联度,提升学校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