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4作者:工程与产业研究院来源:工程与产业研究院 审核:工程与产业研究院点击量: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永科局〔202345

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科技特派员

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663”行动计划,着力发展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区企业科技创新,现公开征集第二批工业科技特派员需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2.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3.对相关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参与永川区产学研合作,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二)驻点企业申报条件1.已入库科技型企业;2.自主创新意识强,为工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3.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工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未来2年内明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

二、工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工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服务期间到服务单位工作不得少于15天,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2项及以上任务:1.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2.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能力,为企业引育2名以上技术人才;或建设完善1个研发创新平台;或申报1项区级以上科技项目;3.分析研究并凝练企业需要攻克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帮助企业凝练1项技术需求;4.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面向国内外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帮助企业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1项;或完成技术合同交易1项;5.推动企业完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知识、技术管理制度,帮助企业申报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三、派驻期限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1年,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最长时间为2年。

四、选派程序

(一)企业需求征集。企业根据创新发展需求,按照要求填写《永川区工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表》(附件1),于1215日前向永川区科技局提交申请。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永川区科技局发布拟派驻企业技术需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报《永川区工业科技特派员拟派出人员情况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220日前报送至永川区科技局。

(三)对接选派及签订协议书。工业科技特派员初步人选和拟派驻企业洽谈确定合作意向和合作内容后,由工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派出单位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于1228日前发送邮箱gccyy@cqjtu.edu.cn

附件:

1.永川区工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表.docx 

2.永川区工业科技特派员拟派出人员情况表.docx